2022年12月06日 16:57 | 来源: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文件原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一、《清单》的内容
1.按照省政府要求,市(州)政府发布的清单应包括市(州)、县、乡三级行政许可事项,县(市)政府发布的清单应包括县、乡二级行政许可事项。对照《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我州《清单》共认领行政许可事项349项(其中州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04项;州、县两级共同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95项;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45项;乡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涉及36个州级主管部门,30个县级主管部门,明确了主管门、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许可的目标
1.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2.对清单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许可实施规范,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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