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06日 16:26 | 来源: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文件原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近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甘府发〔2022〕32号)(以下简称《清单》)公开发布啦!但是文件讲了些什么呢?请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新鲜出炉的文件吧!现解读如下。
一、《清单》出台有哪些政策依据?
主要政策依据有:
1.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2. 《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川府发〔2022〕18号)
二、文件起草思路
今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提出要在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6月30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川府发〔2022〕18号),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省政府、州政府部署要求,州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编制了《甘孜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送审稿)》
三、《清单》编制过程
按照照单认领、审核论证、审定发布三个步骤,州行政审批局组织州级36个行权部门,扎实开展州、县、乡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编制工作。按省政府推进办要求,9月12日,将州级各行权部门认领的清单,报送省政府推进办进行审核。根据省政府推进办反馈的审核意见,组织36个部门再次修改并报省政府推进办复审同意,10月10日-10月24日,按程序将清单挂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11月16日,通过州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
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行管理的事项,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只有市场、社会自行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才能介入,才能通过设定行政许可进行干预。
2.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不应设定行政许可。只有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这些民事权利可能对他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并且这种损害难以通过事后赔偿加以弥补、补救时,才能设定行政许可。
3.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设定行政许可,不能仅仅考虑当前和眼下的利益,而应当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及生态环境的协调,保持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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